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要求,我省11个设区市均在当地有关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2013年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我省工业固体废物以尾矿、粉煤灰、炉渣为主。2013年全省11个设区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43501.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8556.49(含往年)万吨,占42.66%;处置量为23436.96万吨,占53.88%;贮存量为1761.48万吨,占4.05%。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3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65.09万吨,处置量为24.6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0.16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49%。
(三)医疗废物
2013年度全省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21518.96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为21518.96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以集中焚烧方式处理为主。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共66家,其中,只利用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34家,只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16家,同时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1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1家,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经营单位3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1家。核准经营类别34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要集中在石家庄、保定、沧州、秦皇岛四个市;核准经营总规模为1915379吨/年(利用654536吨/年,处置1230843吨/年,收集废矿物油30000吨/年),实际经营总规模为503742.26+17000桶(利用62470.42吨,处置433635.78吨+17000桶),截至2013年12月底贮存数量为15615.86吨。
三、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一)强力推进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一是从规划层面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厅相关处室和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同发改、工信、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发了《河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3-2017) 》。二是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4个地市52家危废重点源监管企业开展了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地市排查近1200家产废单位、50余家处置单位,排除环境隐患165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6份,立案处罚24起。三是强化铬渣产生单位监管。对全省铬渣产生和监管情况进行摸排,对我省唯一一家铬渣产生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按季度对其检查情况进行调度。四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向各设区市环保局制发了《关于明确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要求的通知》,初步明确了危险废物鉴别申请程序和对鉴别机构实行资质管理要求。五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全省各设区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及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企业有关人员近600人,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全面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监督管理。一是按照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省环保厅会同发改、商务、工信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发展规划》,报环保部备案,确定我省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数量为7家,总处理能力共计1111.4万台。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为全面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省环保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审核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订了《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省、市、县(区)监管职责,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过程和拆解产物处理符合环保要求,推动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完善进口废物管理机制。一是按照环保部《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对全省进口废塑料加工企业及相关进口代理企业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结合国家进口废物检查专项行动,对我省52家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全面考核,就现场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函至各地市督促企业完成。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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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
关于2013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