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 ||
发布机构 | 省固管中心 | 索引号 | 0218077J/2017-02176 |
主题分类 | 综合统计 | 文号 | 冀环办函[2017]799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09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及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信息发布工作综述
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我省按要求应当发布信息的城市包括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廊坊市,其余城市可自愿进行发布。根据各地市提供材料,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均建立了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发布了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沧州市、衡水市自愿发布了相关信息。
二、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信息
(一)工业固体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403.9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873.08万吨,处置量为352.27万吨,贮存量为179.46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主要种类包括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泥等。
(二)工业危险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4.2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8.36万吨,处置量为15.40万吨,贮存量1.05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
(三)医疗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5155.60吨,处置量为15155.60吨,集中处置率为100%,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和高温蒸汽灭菌。
(四)城市生活垃圾。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280.64万吨,处置总量为280.64万吨,处置率为100%,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
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1-1.3。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督促相关大中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每年按时、完整、规范开展信息发布,同时要求其他设区市环保部门开展该项工作,逐步实现所有设区市(含直管县)全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
2017年8月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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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固管中心 时间:2018-01-22
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及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信息发布工作综述
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我省按要求应当发布信息的城市包括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廊坊市,其余城市可自愿进行发布。根据各地市提供材料,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均建立了信息发布机制,按要求发布了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沧州市、衡水市自愿发布了相关信息。
二、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信息
(一)工业固体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403.9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873.08万吨,处置量为352.27万吨,贮存量为179.46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主要种类包括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泥等。
(二)工业危险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4.2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8.36万吨,处置量为15.40万吨,贮存量1.05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
(三)医疗废物。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15155.60吨,处置量为15155.60吨,集中处置率为100%,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和高温蒸汽灭菌。
(四)城市生活垃圾。我省五个发布信息的城市2016年度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280.64万吨,处置总量为280.64万吨,处置率为100%,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
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1-1.3。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督促相关大中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每年按时、完整、规范开展信息发布,同时要求其他设区市环保部门开展该项工作,逐步实现所有设区市(含直管县)全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
2017年8月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