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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790
主题分类 采购信息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16:53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无。

三、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四、采购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调查问卷(附件2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strc@163.com。

本次调查仅用于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价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二、实施时间

预计为20253-202512月。

三、实施地点

河北省。

四、需求调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提供公司相关业务在全国和我省的同类业绩情况。

3. 提供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基本实施计划或方案。

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定期分批、分次随机抽取已通过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专家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对报告进行核查和现场踏勘,形成专家意见。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给组织评审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整改后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

(二)对经抽查发现报告结果存疑的地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自行组织或者要求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采样复测4个。采样复测工作原则上应当在报告质量抽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2

报价表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总价(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其它优惠或承诺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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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无。

三、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四、采购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调查问卷(附件2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strc@163.com。

本次调查仅用于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价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二、实施时间

预计为20253-202512月。

三、实施地点

河北省。

四、需求调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提供公司相关业务在全国和我省的同类业绩情况。

3. 提供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基本实施计划或方案。

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定期分批、分次随机抽取已通过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专家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对报告进行核查和现场踏勘,形成专家意见。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给组织评审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整改后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

(二)对经抽查发现报告结果存疑的地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自行组织或者要求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采样复测4个。采样复测工作原则上应当在报告质量抽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2

报价表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抽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总价(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其它优惠或承诺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