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762 |
主题分类 | 采购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无。
三、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四、采购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调查问卷(附件2、附件3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hjjczxtrydxsjcb@163.com。
本次调查仅供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使用,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1.采购需求
2.需求调查内容
3.报价表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委托开展石家庄和辛集市322口(次)监测井采样前洗井与采样、36口(次)监测井采样前洗井、3口国考点监测井清淤工作。
三、实施期限
2025年1月-12月
四、相关要求
3.1 监测井洗井
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技术文件,开展采样前洗井。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对出水进行测定,达到洗井有关要求,12个国考点全年监测12次,214个省级点每年一次。现场监测须由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的实验室开展,应在实验室内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性能正常,符合使用要求。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台新的技术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如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新发布的文件为准,采购人保留对文件的解释权。
3.2 样品采集
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等,洗井后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采集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以外的35项基本指标和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7项辅助指标。样品采集、分装、固定剂添加、保存运输、流转等环节需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3.3 监测井清淤
清淤工作应对监测井内淤积物进行清理,清淤后完成1次水质监测,须由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的实验室开展。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以外的35项基本指标和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7项辅助指标。
附件2
需求调查内容
1.贵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贵公司是否承担过省级以上地下水洗井、清淤、采样工作;
3.贵公司是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应急情况的预案和能力;
4.贵公司是否有应对其可能引致的样品安全问题具备防护措施;
5.贵公司对项目的报价;
6.贵公司的技术团队配置情况;
7.贵公司的项目质控体系情况;
8.贵公司的实验室建设情况。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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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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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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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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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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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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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优惠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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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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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
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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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时间:2024-08-22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无。
三、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四、采购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调查问卷(附件2、附件3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hjjczxtrydxsjcb@163.com。
本次调查仅供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使用,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1.采购需求
2.需求调查内容
3.报价表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委托开展石家庄和辛集市322口(次)监测井采样前洗井与采样、36口(次)监测井采样前洗井、3口国考点监测井清淤工作。
三、实施期限
2025年1月-12月
四、相关要求
3.1 监测井洗井
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技术文件,开展采样前洗井。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对出水进行测定,达到洗井有关要求,12个国考点全年监测12次,214个省级点每年一次。现场监测须由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的实验室开展,应在实验室内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性能正常,符合使用要求。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台新的技术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如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新发布的文件为准,采购人保留对文件的解释权。
3.2 样品采集
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等,洗井后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采集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以外的35项基本指标和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7项辅助指标。样品采集、分装、固定剂添加、保存运输、流转等环节需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3.3 监测井清淤
清淤工作应对监测井内淤积物进行清理,清淤后完成1次水质监测,须由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的实验室开展。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以外的35项基本指标和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7项辅助指标。
附件2
需求调查内容
1.贵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贵公司是否承担过省级以上地下水洗井、清淤、采样工作;
3.贵公司是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应急情况的预案和能力;
4.贵公司是否有应对其可能引致的样品安全问题具备防护措施;
5.贵公司对项目的报价;
6.贵公司的技术团队配置情况;
7.贵公司的项目质控体系情况;
8.贵公司的实验室建设情况。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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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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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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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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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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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优惠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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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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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
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