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大气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677 |
主题分类 | 采购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二、采购包划分情况
包1: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包2: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包3: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包4: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包5: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包6: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包7: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包8: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包9: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包10: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包11: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包12: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三、最高限价
包1最高限价:156万元
包2最高限价:50万元
包3最高限价:97万元
包4最高限价:50万元
包5最高限价:255万元
包6最高限价:95万元
包7最高限价:65万元
包8最高限价:90万元
包9最高限价:55万元
包10最高限价:30万元
包11最高限价:480万元
包12最高限价:19万元
四、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1。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表(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sdqb@126.com。
本次调查仅供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用,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采购包名称
1: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2: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3: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4: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5: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6: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7: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8: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9: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10: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11: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12: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二、项目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需求调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提供公司同类业绩情况。
四、需求调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一)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技术要求:安排专业数据分析人员对全省环保大数据进行24小时数据值守,通过各类数据模型、数据算法对任务目标进行控制预测、风险评估,根据每小时数据变化,结合气象等数据,并针对污染构成情况对不同污染源进行专项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进行实时调度。
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涉气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为依托,实时对相关数据进行跟踪分析、综合研判,将异常区域、高值区域以及超标区域第一时间汇总梳理,精准分析,形成工作台账,推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市县反馈相关数据,及时进行技术核查并开展原因剖析,快速定位溯源污染源,提出问题整改建议。问题整改后,及时汇总环境污染事件,复盘污染过程产生的原因,为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分析和基础支撑。定期编制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研判材料并进行汇报解读。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能够提供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供应商应组建12人以上专门承担项目实施的团队小组,要求团队小组成员有丰富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其中高级以上职称最少2人、中级以上职称最少2人;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二)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技术要求:基于河北省设区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写专项分析报告,分析污染物空间分布、时间变化规律、贡献率、排名变化、空气质量改善、首要污染物变化情况,结合气象数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得出河北省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的成因特征和变化规律。针对重点污染过程进行专项分析,通过对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点,结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分析污染过程变化规律、污染成因;针对重点城市、重点时间、重点任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支撑和攻坚效果进行评估,推动重点任务按时序要求完成。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三)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技术要求:通过集成国内外先进的区域空气质量数值模式,利用动力方法预报模型、AI方法预报模型优化预报预警系统支撑预测技术服务。基于上述模型,依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对不同站点、不同污染物的多种集合预报算法进行动态拟合训练,最大限度地减小预报与实际观测要素之间的差距,更新优化模型参数组合,实现168城市未来15天小时级空气质量预报,最终给出全国168城市未来15天逐时及逐日的6项常规污染物、AQI、首要污染物、常用气象要素等的预测数据。基于预报的各项污染物数据,测算未来 15天168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
安排专业分析人员实时对模型测算结果进行人工订正,提高预测准确率,对预测结果显示隶属我省的综合指数排名后二十城市进行专项分析,研判预测排名落后的因子,提前提出管控措施。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团队小组成员有丰富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技术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全面开展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并逐年进行更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工作包括:(1)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各市编制过程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2)对各市排放源和核算环节进行核查,确保活动水平数据真实、准确;(3)对各市计算方法和参数选择开展核查,确保各市编制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及计算方法科学、规范;(4)在编制过程中,针对各市共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各市提升编制质量;(5)对各市上报清单数据开展审核,保证各市基础数据、计算方法、编制内容科学、合理;(6)在对各市上报数据审核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市逐步修正;(7)通过对各市数据进行审核和修正,保证城市间数据的可比性和合理性;(9)将审核后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等。
商务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熟知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方法,了解《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与各市相关编制人员沟通、对接,保障沟通顺畅;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五)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技术要求: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包括:(1)组织对各市LDAR检测工作开展“第四方”监督性检测工作;(2)选取约40万个动静密封点进行LDAR抽测;(3)将LDAR检测数据及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现场情况及抽测情况台账记录工作;(4)对所有抽检企业的LDAR抽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5)对全省申报完成源头替代工作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收集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清单、原辅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资料;(6)核对企业现状与企业上报信息是否一致,汇总企业现状与上报信息不符的问题点;(7)采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企业原辅材料挥发浓度、企业排放口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确保企业已完成源头替代工作并检验其源头替代效果;(8)对未整改的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9)选取不少于100家末端处理设施中包含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开展活性炭碘值检测工作,对用炭企业活性炭质量开展现场检测,核查企业使用的活性炭是否合格;(10)选取部分样品带回实验室开展碘值检测分析,测定企业所用活性炭质量是否合格;(11)汇总企业用炭质量情况,获取企业使用活性炭质量基本现状,推动全省活性炭质量提升。
商务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具备专业的涉VOCs企业核查、治理、提升、改造水平,有丰富的涉VOCs企业提升改造指导经验,熟知LDAR检测工作开展质量标准,熟知源头替代相关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知活性炭质量评价及检测方法,能够熟练使用LDAR检测、VOCs检测、活性炭碘值检测等专业检测设备,有较高的数据汇总分析能力。能够有效建立采购部门与排污企业间沟通渠道,推动政府相关政策在企业落地;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技术要求:包括:(1)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焦化、水泥企业座谈,了解并梳理全省焦化(30余家)、水泥(60余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工作的进展及落实情况;(2)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列入2025年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焦化、水泥(约2/3)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3)梳理与两个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存在的差距,指导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发现改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分别出具指导帮扶现场核查意见;(4)编制河北省焦化、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现状调查报告。熟知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技术要求:按照我省燃煤锅炉和自备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实际状况,组建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现场技术咨询和帮扶指导,查找燃煤锅炉和自备电厂的热力生产单元、储运和制备单元环节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等与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存在的差距,指导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发现改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分别出具指导帮扶现场核查意见,形成《河北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情况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八)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技术要求:1.深入了解邯郸、邢台市钢铁企业CO深度治理情况,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帮扶,与企业、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座谈,重点了解深度治理的投资、技术、难点,邀请专家提出解决建议;2.根据现场调研、监测资料收集等情况,从烧结机头烟气CO排放浓度、邯郸和邢台市国控、省控点位CO浓度高值、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方面,综合对邯郸市、邢台市钢铁CO治理效果情况进行评估;3.编制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CO排放限值管理要求,形成《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CO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效果评估》。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技术要求:包括:(1)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将不再符合纳入范围等情形的移出应急减排清单。同时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进行统计、分类、汇总。(2)开展现场核查,定期按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配合相关部门选取不少于100家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核查报告。(3)开展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实施情况调研,了解涉气企业在应急减排清单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制调研情况报告,提供决策依据。(4)依据减排清单为基础,对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汇总审核,主要是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对申请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评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豁免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将不再符合纳入范围、发生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等情形的移出豁免清单。同时对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统计、分类、汇总。(5)开展现场核查,定期按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配合相关部门选取不少于100家豁免清单内企业和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核查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从事环保相关类工作2年以上。要求实施团队(含驻石家庄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确定成员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要承担过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
(十)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技术要求:(1)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排查调查,重点对冷库、管道等使用的保温材料进行排查管理;(2)熟知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政策,熟练运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备案审核和日常管理并指导各地;(3)消耗臭氧层物质单位年度配额及备案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技术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具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工作经验;要求服务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十一)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技术要求:服务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准确、车辆充足、人员齐备,并定期对走航设备校准维护,同时根据走航结果出具走航分析报告。项目实施应符合《河北省铺装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冀环办发〔2023〕第6号)要求,常态化开展道路尘负荷监测与评价。
工作内容:每月对河北省14个地级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主次干道、国省干线开展道路走航监测工作,每月走航一轮次,每月每次走航公里数不少于9000km,全年走航公里数不低于108000km。
对走航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每周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阶段性报告》,一年出具52份报告;每月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全省质量排名报告》,一年出具12份报告;年底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年度分析报告》1份。
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人员要求:①项目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匹配的数据分析人员和走航技术人员,项目人员需驻厅工作。②实施团队成员确定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③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二)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技术要求:熟悉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包括:(1)对各地露天焚烧火情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包括监控系统发现火点数、人工发现火点数、情节严重露天焚烧问题,以及火点数量排名靠前、不降反升火点等问题;(2)核实各地市的火情具体情况,比如火情燃烧的时长,火势的大小,火情的位置,焚烧物质的类型等,一一排查;(3)完成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应对突发性工作。(4)督导各地加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5)承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人员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
附件2
采购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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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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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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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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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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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优惠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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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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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
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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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来源:大气环境处 时间:2024-08-13
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二、采购包划分情况
包1: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包2: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包3: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包4: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包5: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包6: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包7: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包8: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包9: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包10: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包11: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包12: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三、最高限价
包1最高限价:156万元
包2最高限价:50万元
包3最高限价:97万元
包4最高限价:50万元
包5最高限价:255万元
包6最高限价:95万元
包7最高限价:65万元
包8最高限价:90万元
包9最高限价:55万元
包10最高限价:30万元
包11最高限价:480万元
包12最高限价:19万元
四、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1。
五、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需求调查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表(盖章扫描)及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sdqb@126.com。
本次调查仅供项目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用,不具有任何限制及承诺效力,对于供应商依法取得本项目参与资格无任何影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不作书面回复,诚挚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采购包名称
1: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2: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3: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4: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5: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6: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7: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8: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9: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10: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11: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12: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二、项目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需求调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姓名、该需求调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提供公司同类业绩情况。
四、需求调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一)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及技术支撑
技术要求:安排专业数据分析人员对全省环保大数据进行24小时数据值守,通过各类数据模型、数据算法对任务目标进行控制预测、风险评估,根据每小时数据变化,结合气象等数据,并针对污染构成情况对不同污染源进行专项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进行实时调度。
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涉气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为依托,实时对相关数据进行跟踪分析、综合研判,将异常区域、高值区域以及超标区域第一时间汇总梳理,精准分析,形成工作台账,推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市县反馈相关数据,及时进行技术核查并开展原因剖析,快速定位溯源污染源,提出问题整改建议。问题整改后,及时汇总环境污染事件,复盘污染过程产生的原因,为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分析和基础支撑。定期编制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研判材料并进行汇报解读。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能够提供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供应商应组建12人以上专门承担项目实施的团队小组,要求团队小组成员有丰富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其中高级以上职称最少2人、中级以上职称最少2人;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二)大气环境状况调查及治理效果评估
技术要求:基于河北省设区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写专项分析报告,分析污染物空间分布、时间变化规律、贡献率、排名变化、空气质量改善、首要污染物变化情况,结合气象数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得出河北省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的成因特征和变化规律。针对重点污染过程进行专项分析,通过对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点,结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分析污染过程变化规律、污染成因;针对重点城市、重点时间、重点任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支撑和攻坚效果进行评估,推动重点任务按时序要求完成。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三)未来15天168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预测技术服务
技术要求:通过集成国内外先进的区域空气质量数值模式,利用动力方法预报模型、AI方法预报模型优化预报预警系统支撑预测技术服务。基于上述模型,依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对不同站点、不同污染物的多种集合预报算法进行动态拟合训练,最大限度地减小预报与实际观测要素之间的差距,更新优化模型参数组合,实现168城市未来15天小时级空气质量预报,最终给出全国168城市未来15天逐时及逐日的6项常规污染物、AQI、首要污染物、常用气象要素等的预测数据。基于预报的各项污染物数据,测算未来 15天168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
安排专业分析人员实时对模型测算结果进行人工订正,提高预测准确率,对预测结果显示隶属我省的综合指数排名后二十城市进行专项分析,研判预测排名落后的因子,提前提出管控措施。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团队小组成员有丰富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要求项目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专职承担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因离职、疾病、意外事故等中标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更换的,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并提供不低于原有资质的人员供采购人考察。
(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
技术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全面开展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并逐年进行更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审核工作包括:(1)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各市编制过程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2)对各市排放源和核算环节进行核查,确保活动水平数据真实、准确;(3)对各市计算方法和参数选择开展核查,确保各市编制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及计算方法科学、规范;(4)在编制过程中,针对各市共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各市提升编制质量;(5)对各市上报清单数据开展审核,保证各市基础数据、计算方法、编制内容科学、合理;(6)在对各市上报数据审核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市逐步修正;(7)通过对各市数据进行审核和修正,保证城市间数据的可比性和合理性;(9)将审核后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等。
商务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熟知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方法,了解《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与各市相关编制人员沟通、对接,保障沟通顺畅;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五)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技术要求: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包括:(1)组织对各市LDAR检测工作开展“第四方”监督性检测工作;(2)选取约40万个动静密封点进行LDAR抽测;(3)将LDAR检测数据及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现场情况及抽测情况台账记录工作;(4)对所有抽检企业的LDAR抽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5)对全省申报完成源头替代工作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收集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清单、原辅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资料;(6)核对企业现状与企业上报信息是否一致,汇总企业现状与上报信息不符的问题点;(7)采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企业原辅材料挥发浓度、企业排放口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确保企业已完成源头替代工作并检验其源头替代效果;(8)对未整改的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9)选取不少于100家末端处理设施中包含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开展活性炭碘值检测工作,对用炭企业活性炭质量开展现场检测,核查企业使用的活性炭是否合格;(10)选取部分样品带回实验室开展碘值检测分析,测定企业所用活性炭质量是否合格;(11)汇总企业用炭质量情况,获取企业使用活性炭质量基本现状,推动全省活性炭质量提升。
商务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具备专业的涉VOCs企业核查、治理、提升、改造水平,有丰富的涉VOCs企业提升改造指导经验,熟知LDAR检测工作开展质量标准,熟知源头替代相关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知活性炭质量评价及检测方法,能够熟练使用LDAR检测、VOCs检测、活性炭碘值检测等专业检测设备,有较高的数据汇总分析能力。能够有效建立采购部门与排污企业间沟通渠道,推动政府相关政策在企业落地;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帮扶
技术要求:包括:(1)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焦化、水泥企业座谈,了解并梳理全省焦化(30余家)、水泥(60余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工作的进展及落实情况;(2)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列入2025年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焦化、水泥(约2/3)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3)梳理与两个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存在的差距,指导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发现改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分别出具指导帮扶现场核查意见;(4)编制河北省焦化、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现状调查报告。熟知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七)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支撑
技术要求:按照我省燃煤锅炉和自备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实际状况,组建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现场技术咨询和帮扶指导,查找燃煤锅炉和自备电厂的热力生产单元、储运和制备单元环节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等与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存在的差距,指导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发现改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分别出具指导帮扶现场核查意见,形成《河北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情况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八)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一氧化碳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
效果评估
技术要求:1.深入了解邯郸、邢台市钢铁企业CO深度治理情况,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帮扶,与企业、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座谈,重点了解深度治理的投资、技术、难点,邀请专家提出解决建议;2.根据现场调研、监测资料收集等情况,从烧结机头烟气CO排放浓度、邯郸和邢台市国控、省控点位CO浓度高值、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方面,综合对邯郸市、邢台市钢铁CO治理效果情况进行评估;3.编制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CO排放限值管理要求,形成《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CO深度治理情况调研及效果评估》。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汇总审核及现场核查项目
技术要求:包括:(1)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将不再符合纳入范围等情形的移出应急减排清单。同时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进行统计、分类、汇总。(2)开展现场核查,定期按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配合相关部门选取不少于100家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核查报告。(3)开展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实施情况调研,了解涉气企业在应急减排清单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制调研情况报告,提供决策依据。(4)依据减排清单为基础,对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汇总审核,主要是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对申请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评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豁免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将不再符合纳入范围、发生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等情形的移出豁免清单。同时对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统计、分类、汇总。(5)开展现场核查,定期按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配合相关部门选取不少于100家豁免清单内企业和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核查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驻厅工作;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从事环保相关类工作2年以上。要求实施团队(含驻石家庄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确定成员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要承担过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
(十)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技术要求:(1)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排查调查,重点对冷库、管道等使用的保温材料进行排查管理;(2)熟知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政策,熟练运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备案审核和日常管理并指导各地;(3)消耗臭氧层物质单位年度配额及备案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技术报告。
商务要求:一年服务期;具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工作经验;要求服务人员思想觉悟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仔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
(十一)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
技术要求:服务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准确、车辆充足、人员齐备,并定期对走航设备校准维护,同时根据走航结果出具走航分析报告。项目实施应符合《河北省铺装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冀环办发〔2023〕第6号)要求,常态化开展道路尘负荷监测与评价。
工作内容:每月对河北省14个地级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主次干道、国省干线开展道路走航监测工作,每月走航一轮次,每月每次走航公里数不少于9000km,全年走航公里数不低于108000km。
对走航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每周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阶段性报告》,一年出具52份报告;每月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全省质量排名报告》,一年出具12份报告;年底出具《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年度分析报告》1份。
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人员要求:①项目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匹配的数据分析人员和走航技术人员,项目人员需驻厅工作。②实施团队成员确定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③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二)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驻地服务
技术要求:熟悉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包括:(1)对各地露天焚烧火情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包括监控系统发现火点数、人工发现火点数、情节严重露天焚烧问题,以及火点数量排名靠前、不降反升火点等问题;(2)核实各地市的火情具体情况,比如火情燃烧的时长,火势的大小,火情的位置,焚烧物质的类型等,一一排查;(3)完成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应对突发性工作。(4)督导各地加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5)承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人员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更换。
附件2
采购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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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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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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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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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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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优惠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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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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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
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