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书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371 |
主题分类 | 采购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邀请书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全面掌握河北省生态环境现状,现对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
2.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河北省全域遥感影像质量检查及遥感信息解译工作(生态类型的现状和动态解译);河北省生态质量评价报告等。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专业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9日。
(2)报名方式:按要求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hxxb403@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取得比选文件电子版资料。
5.报名附加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无经营风险记录(在“信用中国官网”或“天眼查”官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电子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3年7月10日
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7.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8.应征文件份数、有效期: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有效期:征集截止日后的90天内。
9.比选时间:
在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本次比选允许比选人以邮寄方式寄递比选响应文件,不要求比选人必须到现场,但未到现场视同认可比选结果。
10.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王克 联系电话:0311-89253315
指定邮箱:zhxxb403@163.com
报名申请函.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书
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时间:2023-07-05
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邀请书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全面掌握河北省生态环境现状,现对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河北省2023年生态遥感解译技术服务项目
2.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河北省全域遥感影像质量检查及遥感信息解译工作(生态类型的现状和动态解译);河北省生态质量评价报告等。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专业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9日。
(2)报名方式:按要求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hxxb403@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取得比选文件电子版资料。
5.报名附加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无经营风险记录(在“信用中国官网”或“天眼查”官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电子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3年7月10日
应征人及时接收并查看比选文件邮件。因应征人未及时接收比选文件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7.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8.应征文件份数、有效期: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有效期:征集截止日后的90天内。
9.比选时间:
在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本次比选允许比选人以邮寄方式寄递比选响应文件,不要求比选人必须到现场,但未到现场视同认可比选结果。
10.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王克 联系电话:0311-89253315
指定邮箱:zhxxb403@163.com
报名申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