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河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统计督察。2024年8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督察提出4个方面12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整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坚持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充分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厅党组高度重视,审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接受下沉督察的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现场发现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其他各市和雄安新区结合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对标对表,狠抓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会议、政策文件,将有关学习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强化考核培训,建立《生态环境统计培训制度》,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学习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培训班有关课程,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二)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领域的统计法定职责。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厅党组每年至少集中听取1次生态环境统计各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将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二是把统计相关重要政策法规列入厅党组会前学法计划。按计划定期组织统计相关责任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有效提高统计工作规范性。三是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统计责任体系,明确省市县三级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调查工作,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三)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一是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防范弄虚作假统计造假责任制,动态更新自上而下的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员名单,明确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推动监督检查向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延伸。
(四)提升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建立统计数据质控制度,强化数据质量分级审核,组织统计数据联审、会审,加强统计数据与生态环境管理数据比对,切实保障统计数据总体质量。二是明确数据审核要求,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核查。三是强化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加强统计数据与生态环境各领域数据比对,以及与经济社会指标的宏观比对和分析研判,着重开展年度、地区以及区域结构、行业结构等纵向横向关联分析。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水平
以深化省级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动统计工作质效全面改进提升。
(一)坚持政治担当,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着力构建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发挥学习培训、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制度实效,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管理制度落实。
(三)强化责任意识,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线。进一步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和统计人员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河北省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邮政编码:050000,联系电话:0311-87908867,电子邮箱:hbssthjtz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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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24-11-02
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河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统计督察。2024年8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督察提出4个方面12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整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坚持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充分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厅党组高度重视,审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接受下沉督察的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现场发现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其他各市和雄安新区结合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对标对表,狠抓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会议、政策文件,将有关学习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强化考核培训,建立《生态环境统计培训制度》,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学习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培训班有关课程,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二)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领域的统计法定职责。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厅党组每年至少集中听取1次生态环境统计各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将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二是把统计相关重要政策法规列入厅党组会前学法计划。按计划定期组织统计相关责任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有效提高统计工作规范性。三是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统计责任体系,明确省市县三级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调查工作,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三)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一是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防范弄虚作假统计造假责任制,动态更新自上而下的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员名单,明确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推动监督检查向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延伸。
(四)提升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建立统计数据质控制度,强化数据质量分级审核,组织统计数据联审、会审,加强统计数据与生态环境管理数据比对,切实保障统计数据总体质量。二是明确数据审核要求,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核查。三是强化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加强统计数据与生态环境各领域数据比对,以及与经济社会指标的宏观比对和分析研判,着重开展年度、地区以及区域结构、行业结构等纵向横向关联分析。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水平
以深化省级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动统计工作质效全面改进提升。
(一)坚持政治担当,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着力构建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发挥学习培训、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制度实效,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管理制度落实。
(三)强化责任意识,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线。进一步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和统计人员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河北省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邮政编码:050000,联系电话:0311-87908867,电子邮箱:hbssthjtz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