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类综合保险理赔流程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为持省直工会会员卡会员购买第二期意外类综合保险的通知》,省直工会于2018年5月20日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签约,为符合条件的129240名会员购买意外类综合保险。为方便广大工会会员了解和使用,现将所投保障内容、保障额度及理赔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级工会在广大会员中进行广泛宣传。
一、保障项目与保障额度
1、乘坐飞机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障额最高为50万元。
2、乘坐轮船、轨道交通(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市内公共汽车及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出租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障额最高为20万元。
3、驾驶、乘坐私家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障额最高为4万元。
4、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住院津贴)。40元/天(免赔期为3天/次)。
二、理赔流程
1、报案
如发生保险事故,请第一时间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进行报案处理,保险公司将有专人进行电话理赔指导,保单号码为:287101121032。
2、准备材料
意外导致身故需准备的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保险公司所需的其他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约定书;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资料。
意外导致残疾需准备的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评定机构双方认可的为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包含法医临床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被保险人的工会会员卡(提供具体开户行信息)。
住院需准备的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住院医疗票据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及短期医嘱单(住院小于10天可不必提供医嘱单);被保险人的省直工会会员卡(提供具体开户行信息);若为意外出险,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
注:以上为常见情况所需单据,此外为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三、理赔受理
1、理赔材料可交至保险公司理赔部。保险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11层。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顺延。
2、被保险人行动不便,可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保险公司将派专人进行理赔资料的收取。
3、保险公司提供微信在线自助理赔服务。客户可通过手机绑定泰康官方微信。(微信理赔流程见附件)
4、针对2017年首批承保的工会会员(保险期间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如发生保险事故申请理赔,请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理赔材料提交至保险公司。逾期保险公司不再受理。2018年承保的(保险期间2018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19日)保险,理赔服务不变。
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服务专员进行电话咨询:冯经理13831199606,刘经理 18903313929,连经理 13315965488。
附件:微信理陪流程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微信理赔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