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近日,定州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从“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入手,实现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排查、溯源程序,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调度和部门联动,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对市域内排污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通过遥感解译识别、人工徒步排查、问题排污口信息复核等方式,全面摸清掌握行政区域内合法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编码命名每一个排污口,建立完善排污口台账。
系统溯源、明确分类。全面监测溯源,结合排污许可管理,一体推进监测、溯源工作。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区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口、建成区外雨水排口、畜禽养殖等农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等类型。对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根据污水种类、排放量等实际确定排污口分类。
分类施治、有序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结果,开展资料溯源、人工溯源、技术溯源,建立起全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细化明确每个排污口具体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一口一策”,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开展源头治理、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通过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及改造、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安排,实施系统治理,有效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建立起整治销号制度,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通过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源头管控、长效监管。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设置审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划时,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统筹考虑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管理要求,从严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压实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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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监管全覆盖!定州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3-08-08
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近日,定州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从“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入手,实现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排查、溯源程序,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调度和部门联动,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对市域内排污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通过遥感解译识别、人工徒步排查、问题排污口信息复核等方式,全面摸清掌握行政区域内合法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编码命名每一个排污口,建立完善排污口台账。
系统溯源、明确分类。全面监测溯源,结合排污许可管理,一体推进监测、溯源工作。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区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口、建成区外雨水排口、畜禽养殖等农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等类型。对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根据污水种类、排放量等实际确定排污口分类。
分类施治、有序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结果,开展资料溯源、人工溯源、技术溯源,建立起全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细化明确每个排污口具体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一口一策”,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开展源头治理、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通过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及改造、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安排,实施系统治理,有效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建立起整治销号制度,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通过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源头管控、长效监管。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设置审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划时,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统筹考虑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管理要求,从严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压实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