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导,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方案》,对沧州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及时进行了调整。为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与农村厕所改造衔接,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大运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将生活污水管控纳入村规民约,将运河沿线村庄水环境纳入河长制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大走访”活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回头看”工作。实现2022年完成覆盖剩余305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300个村庄,目前已超额完成治理513个村庄。
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函》《关于进一步压实网格化巡查排查机制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控的通知》等,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机制,压实县乡村三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存量清零、动态随清。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平台、农村黑臭水体视频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等手段,积极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和交办,下发督办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两次农村黑臭水体自查和交叉互查工作,成立18个跨区域交叉互查组进行交叉互查,自查和交叉互查共发现问题137个,市级检查发现问题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汛期期间至少组织1次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垃圾、粪污堆存和固体废物等,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坑塘、沟渠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4886个村庄,排查18154个坑塘、沟渠,发现问题29个,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市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完成市级验收。
加快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印发了《2022年沧州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加快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任务为100个村庄,截至目前已完成96个村庄的创建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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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抓好农村环保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2-12-04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导,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方案》,对沧州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及时进行了调整。为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与农村厕所改造衔接,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大运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将生活污水管控纳入村规民约,将运河沿线村庄水环境纳入河长制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大走访”活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回头看”工作。实现2022年完成覆盖剩余305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300个村庄,目前已超额完成治理513个村庄。
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函》《关于进一步压实网格化巡查排查机制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控的通知》等,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机制,压实县乡村三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存量清零、动态随清。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平台、农村黑臭水体视频监控平台和现场检查等手段,积极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和交办,下发督办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两次农村黑臭水体自查和交叉互查工作,成立18个跨区域交叉互查组进行交叉互查,自查和交叉互查共发现问题137个,市级检查发现问题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汛期期间至少组织1次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垃圾、粪污堆存和固体废物等,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坑塘、沟渠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4886个村庄,排查18154个坑塘、沟渠,发现问题29个,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市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完成市级验收。
加快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印发了《2022年沧州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加快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任务为100个村庄,截至目前已完成96个村庄的创建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