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河北省2021年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21-04-16 17:11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2021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省份 企业名称 重点类型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河北省 秦皇岛市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202111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1125日,海港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2110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211004号),处罚款45万元。2021127日,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7号),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处人民币900万元罚款。要求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增强生化池内菌群数量、活性,检修生物池B池好氧区设备,最快速度恢复污水处理能力。 企业针对超标及整改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紧急人工清理拦截网,加大曝气量,增加碳源投加量,出水投加除氮剂,分流水量,将进水降低至7万吨/日,进行生物池B池的应急检修,采购硝化细菌增强剂投加所有生物池,聘请技术人员现场调整扩培自养硝化细菌数量。已于2021年131日起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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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河北省2021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省份 企业名称 重点类型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河北省 秦皇岛市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 202111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1125日,海港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2110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211004号),处罚款45万元。2021127日,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7号),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处人民币900万元罚款。要求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增强生化池内菌群数量、活性,检修生物池B池好氧区设备,最快速度恢复污水处理能力。 企业针对超标及整改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紧急人工清理拦截网,加大曝气量,增加碳源投加量,出水投加除氮剂,分流水量,将进水降低至7万吨/日,进行生物池B池的应急检修,采购硝化细菌增强剂投加所有生物池,聘请技术人员现场调整扩培自养硝化细菌数量。已于2021年131日起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