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 |||||
省份 | 市 | 企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厂 | 2021年1月1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1月25日,海港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21〕10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21〕1004号),处罚款45万元。2021年1月27日,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7号),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处人民币900万元罚款。要求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增强生化池内菌群数量、活性,检修生物池B池好氧区设备,最快速度恢复污水处理能力。 | 企业针对超标及整改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紧急人工清理拦截网,加大曝气量,增加碳源投加量,出水投加除氮剂,分流水量,将进水降低至7万吨/日,进行生物池B池的应急检修,采购硝化细菌增强剂投加所有生物池,聘请技术人员现场调整扩培自养硝化细菌数量。已于2021年1月31日起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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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时间:2021-04-16
河北省2021年1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 |||||
省份 | 市 | 企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厂 | 2021年1月1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1月25日,海港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21〕10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21〕1004号),处罚款45万元。2021年1月27日,海港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7号),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处人民币900万元罚款。要求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增强生化池内菌群数量、活性,检修生物池B池好氧区设备,最快速度恢复污水处理能力。 | 企业针对超标及整改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紧急人工清理拦截网,加大曝气量,增加碳源投加量,出水投加除氮剂,分流水量,将进水降低至7万吨/日,进行生物池B池的应急检修,采购硝化细菌增强剂投加所有生物池,聘请技术人员现场调整扩培自养硝化细菌数量。已于2021年1月31日起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