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河北省2019年1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9-06-26 09: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序号 行政区划 类型 排污单位名称 处理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1 石家庄市 污水处理厂 石家庄市栾城区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9日,石家庄市栾城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企业确属超标排放,拟对企业罚款10万元。 企业采取增加投放剂,消除进水隐患措施。
2 唐山市 废气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05-4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3月26日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05-4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唐环罚听告字〔2019〕05-49号),并于2019年4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唐环罚字〔2019〕05-49号),要求企业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处罚款60万元整。 企业针对超标原因补充催化剂,燃气锅炉污染物于2019年4月14日稳定达标排放。
3 唐山市 废气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04-1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同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04-17号),拟对企业的超标行为立案处罚,拟罚款50万元,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企业对2*80t电厂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和脱硝治理。
4 唐山市 废水 迁安市大壮工贸有限公司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对企业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并责令企业于2019年5月14日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验收,保证数据有效传输。 企业按照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要求,按期完成在线设备验收。
5 保定市 污水处理厂 涿州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市松林店镇污水处理厂) 2019年4月4日,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涿环责改字【2019】Z6-15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4月19日,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涿环罚告字【2019】Z6-15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涿环罚听告字【2019】Z6-15号),拟罚款20万元整。因企业要求听证,于2019年4月25日下达《听证通知书》(涿环听通字【2019】Z6-15号),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企业配合管理部门完善配套管网与处理厂排水管道建设,加强对入网企业水质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满足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己于2019年3月28稳定达标排放。
6 衡水市 废气 景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原景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景环责改字[2019]60号),责令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2月21日,原景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景环听告字[2019]6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景环罚告字[2019]60号),并于2019年2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字[2019]60号),处罚款12.5万元,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该企业对2#锅炉水冷壁漏点管道进行更换,对3#锅炉风机耦合器进行更换,并对其他两处坑蚀管道进行更换。指定制定了检修计划, 每台锅炉运行2个月检修一次;  维修及操作每2小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备用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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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序号 行政区划 类型 排污单位名称 处理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1 石家庄市 污水处理厂 石家庄市栾城区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9日,石家庄市栾城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企业确属超标排放,拟对企业罚款10万元。 企业采取增加投放剂,消除进水隐患措施。
2 唐山市 废气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05-4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3月26日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05-4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唐环罚听告字〔2019〕05-49号),并于2019年4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唐环罚字〔2019〕05-49号),要求企业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处罚款60万元整。 企业针对超标原因补充催化剂,燃气锅炉污染物于2019年4月14日稳定达标排放。
3 唐山市 废气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04-1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同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04-17号),拟对企业的超标行为立案处罚,拟罚款50万元,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企业对2*80t电厂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和脱硝治理。
4 唐山市 废水 迁安市大壮工贸有限公司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对企业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并责令企业于2019年5月14日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验收,保证数据有效传输。 企业按照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要求,按期完成在线设备验收。
5 保定市 污水处理厂 涿州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市松林店镇污水处理厂) 2019年4月4日,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涿环责改字【2019】Z6-15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4月19日,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涿环罚告字【2019】Z6-15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涿环罚听告字【2019】Z6-15号),拟罚款20万元整。因企业要求听证,于2019年4月25日下达《听证通知书》(涿环听通字【2019】Z6-15号),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企业配合管理部门完善配套管网与处理厂排水管道建设,加强对入网企业水质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满足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己于2019年3月28稳定达标排放。
6 衡水市 废气 景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原景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景环责改字[2019]60号),责令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2月21日,原景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景环听告字[2019]6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景环罚告字[2019]60号),并于2019年2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字[2019]60号),处罚款12.5万元,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该企业对2#锅炉水冷壁漏点管道进行更换,对3#锅炉风机耦合器进行更换,并对其他两处坑蚀管道进行更换。指定制定了检修计划, 每台锅炉运行2个月检修一次;  维修及操作每2小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备用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