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方式 | 整改进度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1 | 石家庄市栾城区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 | 已处置 | 2018年7月18日,8月1日,8月30日,9月13日,石家庄市栾城区环保局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栾环罚[2018]w1006号,w1007号,w1008号,w1009号),分别罚款5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18年8月10日,10月18日,石家庄市栾城区环保局分别下达《行政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石栾环连罚字[2018]w1007号,w1009号),分别处以罚款400万元,900万元。 | 企业调整处理工艺,预计2018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 |
2 |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水务有限公司(龙海道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已处置 | 2018年6月13日,8月7日,秦皇岛市环保局分别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18]8017号、秦环责改字[2018]0009号),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于8月14日、9月19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18]8012号)、(秦环罚告字[2018]001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18]8005号),(秦环罚听告字[2018]0012号),对企业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40万元。期间区环保局多次采样监测,实时监控该厂污水外排水质;8月11日-8月17日,会同专家开展为期一周的现场检查,明确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 1、7月1日开始停止投加PAC和铁盐药剂,改为投加水处理生物制剂后出水总磷数值基本上控制在0.3mg/L低于国家一级A总磷排放标准要求,现每天投加2.5吨水处理生物制剂;2、对MSBR池投加活性污泥,7、8月份共计投加活性污泥35车约700吨,保持MSBR池中的活性污泥浓度在2500mg/L以上,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出水COD和总磷数值;3、对MSBR池投加乙酸钠药剂,提高进水碳源增加污泥活性; 4、8月8日—8月20日维修MSBR池北池空气堰,9月12日—9月16日维修MSBR池南池空气堰,两次维修空气堰有效地降低了出水SS数值,同时也降低了出水总磷数值。 |
3 | 南和县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已处置 | 2018年8月30日,邢台市环保局南和县分局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邢环南和责改[2018]6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邢环南和罚告[2018]6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邢环南和罚告[2018]69号),对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要求该企业完成提升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提标工程已完成,出水口氨氮于2018年8月29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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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3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来源: 时间:2018-11-05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方式 | 整改进度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1 | 石家庄市栾城区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 | 已处置 | 2018年7月18日,8月1日,8月30日,9月13日,石家庄市栾城区环保局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栾环罚[2018]w1006号,w1007号,w1008号,w1009号),分别罚款5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18年8月10日,10月18日,石家庄市栾城区环保局分别下达《行政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石栾环连罚字[2018]w1007号,w1009号),分别处以罚款400万元,900万元。 | 企业调整处理工艺,预计2018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 |
2 |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水务有限公司(龙海道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已处置 | 2018年6月13日,8月7日,秦皇岛市环保局分别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18]8017号、秦环责改字[2018]0009号),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于8月14日、9月19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18]8012号)、(秦环罚告字[2018]001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罚听告字[2018]8005号),(秦环罚听告字[2018]0012号),对企业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40万元。期间区环保局多次采样监测,实时监控该厂污水外排水质;8月11日-8月17日,会同专家开展为期一周的现场检查,明确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 1、7月1日开始停止投加PAC和铁盐药剂,改为投加水处理生物制剂后出水总磷数值基本上控制在0.3mg/L低于国家一级A总磷排放标准要求,现每天投加2.5吨水处理生物制剂;2、对MSBR池投加活性污泥,7、8月份共计投加活性污泥35车约700吨,保持MSBR池中的活性污泥浓度在2500mg/L以上,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出水COD和总磷数值;3、对MSBR池投加乙酸钠药剂,提高进水碳源增加污泥活性; 4、8月8日—8月20日维修MSBR池北池空气堰,9月12日—9月16日维修MSBR池南池空气堰,两次维修空气堰有效地降低了出水SS数值,同时也降低了出水总磷数值。 |
3 | 南和县污水处理厂 |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已处置 | 2018年8月30日,邢台市环保局南和县分局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邢环南和责改[2018]6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邢环南和罚告[2018]6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邢环南和罚告[2018]69号),对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要求该企业完成提升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提标工程已完成,出水口氨氮于2018年8月29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