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4日13:03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7月14日电 (朱鹏涛)13日,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两个月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河北把重点用车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积极指导其建立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目前,重点用车单位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及新能源车辆使用占比达90%以上,全省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清零”。
据介绍,河北修订完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对河北省工程机械和场内车辆开展编码登记。目前,河北省共编码登记5.33万台,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13万台次,对“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行为处罚80万元,对1.32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实现了达标排放。还强化油品储运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和完善环保达标管理体系,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的自查、维护和正常使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上半年,检查加油站(点)、储油库、油罐车1.08万个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此外,河北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柴油货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机制,扎实推进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工作。上半年,河北省路检路查累计检查车辆81.34万辆次,处罚超标车辆1.43万辆次,罚款286.9万元。同时,今年3月底前,京津冀三地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已实现共享,通过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可互相查询信息,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协同监管。
下一步,河北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管控。做好重型汽车远程在线监控工作。在全省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不断提升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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