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伟)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三年省级将主要完成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在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搬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今年计划搬迁14家,截至目前已完成8家。
据了解,去年4月,省委、省政府“1+18”意见中明确提出,2017年到2020年全省要完成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67家。针对这一目标,我省建立了退城搬迁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直19个成员单位组成。省联席会议将全省重点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由省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市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经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去年顺利完成27家企业退城搬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三年省级主要完成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其中今年计划搬迁14家,截至目前已完成8家,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继续发挥好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科学施策,分类推进。对因债务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实施退城搬迁的企业,以“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为标准实施关停,并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复产。对实施退城搬迁难度大的企业,尽早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