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岚
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
近日,我省制定《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上述目标。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督察监管执法,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行动目标:石邯邢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总体目标:全省平均好天占比超63%
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8%;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其中,PM2.5未达标城市(以2015年度计)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9%以上,较2017年下降16%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
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年度目标:三年总目标细分至每一年
2018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达到61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7.5%以上;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达到64微克/立方米以下。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左右,达到58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保定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10位。
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6%左右,达到55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5%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20位。
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调整产业结构: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根据该方案,2018年,我省将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2019年,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全省出清煤炭“僵尸企业”。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重量箱、7000万吨、8000万吨左右,力争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400万千瓦以上。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2018年—2020年,完成省定40家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
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2018年,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
调整能源结构:2020年试点城市主城区全部清洁取暖
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2020年采暖季前,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
加强散煤市场管控,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18年生产原煤洗选率达到80%,到2020年达到90%。到2020年底,全省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面达标。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2018年,压减煤炭消费5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到2019年,全省储气能力达到31.53万立方米,满足全年日均5天、采暖季日均3天用气需求。
调整运输结构: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方案提出,要优化道路货运结构,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加快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到2020年达到50%以上。2020年采暖季前,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
到2020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措施。
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调整用地结构:年底工地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
2018年,对环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持续实施停产整治,不达标一律不得生产;对17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通过修复绿化、转型利用、自然恢复进行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以2015年河北省矿山环境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
重污染天气应对: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业一策”“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燕赵都市报:我省制定《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全省平均好天占比超63%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8-28
本报记者 刘岚
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
近日,我省制定《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上述目标。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督察监管执法,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行动目标:石邯邢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总体目标:全省平均好天占比超63%
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8%;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其中,PM2.5未达标城市(以2015年度计)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9%以上,较2017年下降16%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
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年度目标:三年总目标细分至每一年
2018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达到61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7.5%以上;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6%以上,达到64微克/立方米以下。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左右,达到58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保定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10位。
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6%左右,达到55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5%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市力争退出后20位。
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调整产业结构: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根据该方案,2018年,我省将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2019年,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全省出清煤炭“僵尸企业”。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重量箱、7000万吨、8000万吨左右,力争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400万千瓦以上。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2018年—2020年,完成省定40家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
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2018年,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
调整能源结构:2020年试点城市主城区全部清洁取暖
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2020年采暖季前,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
加强散煤市场管控,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18年生产原煤洗选率达到80%,到2020年达到90%。到2020年底,全省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面达标。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2018年,压减煤炭消费50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到2019年,全省储气能力达到31.53万立方米,满足全年日均5天、采暖季日均3天用气需求。
调整运输结构: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方案提出,要优化道路货运结构,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加快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到2020年达到50%以上。2020年采暖季前,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
到2020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措施。
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调整用地结构:年底工地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
2018年,对环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持续实施停产整治,不达标一律不得生产;对17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通过修复绿化、转型利用、自然恢复进行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以2015年河北省矿山环境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
重污染天气应对: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业一策”“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