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空气质量状况,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纳入排名的城市范围扩大了,从原有的74城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新的排名范围不仅是一个数字上的变化,更体现了从“大气十条”到“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的延续性和问题导向。
“新的排名总体原则体现在,在保留原74城的基础上,重点区域都要包括,污染重的城市不能丢。”7月23日,环境部监测司环境质量监测处处长肖建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上能纳入的全纳入进去了;长三角区域把安徽全部加入进去;汾渭平原的重点城市一个没跑;山西、河南除了被划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城市其他的全被列入汾渭平原。这次排名突出问题导向,把全国污染较重的城市基本都纳入进来了。”
长江中游以武汉城市圈为代表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从纳入排名的新名单来看,涉及京津冀及周边城市55个、汾渭平原11城、长三角地区41城、长江中游城市22个、珠三角城市9个以及15个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值得关注的是,成渝地区的空气污染近年来备受关注,相关地市被纳入了新的排名范围,而长江中游地区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有22个城市纳入了新的排名。
肖建军说,长江中游地区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涵盖了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相关城市将作为一个片区整体上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肖建军表示,在长江中游,湖北武汉城市圈、湖南长株潭污染较为突出,而污染较轻的岳阳、益阳,九江、宜春等城市之所以也被列入排名源于这些城市地处三省交界,纳入排名,体现了区域协同。
“污染稍微重一点的城市基本都在排名里面了,” 环境部大气司大气质量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进一步扩大城市排名范围,将充分发挥“排名”对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倒逼”作用,传导治污压力,促进区域协同治理。
该负责任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长江中游以武汉为代表的城市圈以及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近两年的情况跟成渝地区很相似,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污染程度虽然不是特别高,一般是中度污染,但污染过程一出现就会持续好多天,这就导致从全年平均来看这一地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原有排名为促进河北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1月起,原环保部对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开展空气质量排名,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名单。
因河北的地级市列入数量最多,排名一开始曾出现河北直呼“排名不公”的声音,但随着“大气十条”的深入推进,河北的地级市争先恐后要摘掉“后十名”帽子,排名为促进河北的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时的排名设计主要是为了给河北压力,”环境部监测司官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当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河北又是京津冀地区的重点省份,排名的设计上,一方面是中央领导 “拍了板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河北压力,因此排名范围一直没有修改。
但是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按74城市进行排名存在全面性、完整性不足,一些污染较重的区域和城市未纳入排名等问题,不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扩大国家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包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和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地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差的20个城市和最好的20个城市名单。
近日,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体现了这一新变化,从原有的74城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从新的“三年行动计划”来看,虽然只纳入了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个重点区域,但从新的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列入的城市来看,未来三年大气污染攻坚的范围将更广。
前述大气司大气质量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大气扩散条件有力,在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的情况下,今年秋冬季要严防个别城市出现严重反弹,不过,他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波浪式的过程,不可能确保每个城市都比上一年度或上个季度改善的要好,这谁做不到,我们对比欧美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的情况来看,也是波浪式的下降过程,中间有反弹是正常的,但趋势是要往下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