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打好污染防治的硬仗,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支撑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环保部门要牢记使命担当,强化法治思维,敢于执法亮剑,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良好优美生态环境新期待。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让依法保护环境成为环保部门的精神信仰
近年来,我国、我省环境法治建设都在不断深入,从《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修订,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环境立法取得明显进展;从执法思路由督企为主转向督企和督政并重,到创新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环境执法已迈入新的阶段;从出台环境保护“两高”司法解释,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环境司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些都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一定震慑。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环保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对于环保部门来说,首先要强化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发挥制度和法治的引导、规制等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活动,让环境法治为环保工作保驾护航。
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探索建立权威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作为全国试点省份,我省率先开展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各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市、区)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跨区域设立六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省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为实施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立体化作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整合环境执法力量。建立高效运行体制、指挥体制,统筹使用省市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整体作战的执法体系,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改进执法手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综合协调政府、部门、司法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推行集中式、交叉式、点穴式、突击式执法,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规制度,打出执法监管的“组合拳”。三是加强科技执法。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指挥平台,健全省、市、县、乡、企业五级监测体系,推进乡镇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在重点河流建设出入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无人机、遥感卫星等科技手段运用,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模式。
努力提高执法本领,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环保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必须要全面增强执法本领。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上岗工作,开展全员业务大轮训大练兵。根据不同分工,分别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等,探索执法人员分行业培训。加强实战锻炼,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对案件违法规律的分析研究。充分运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卫星遥感等数据以及企业自行监测、申报数据等资料,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对有关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把握违法案件发展趋势,掌握违法案件发案规律,加强检查针对性,控制和减少违法案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果。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强化证据意识,发现证据后及时进行提取、固定,确保证据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调查取证行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依法制作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坚决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增强证据的分析和运用能力,对案件证据进行科学的梳理整合,使证据内容前后一致、不同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提高证据证明力。增强执行力。建立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培育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执行文化,推动实现环保执法队伍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的大提升,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精干内行、能打硬仗的环保铁军。
敢于执法亮剑,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零容忍”,坚持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是我省环保执法队伍一贯努力的方向。全省环保系统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自2017年9月,开展了四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统筹省市县三级监测监察执法力量,抽调近1400人,成立11个督察组、155个执法组、21个监测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运用督查、交办、复查、问责“四步法”,开展督察执法,共检查企业(点位)7.3万个,查处环境问题1.89万个,查办违法案件2215起,依法取缔关停企业386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9人,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难题,切实提升了企业环境法治意识和污染治理责任担当,推动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比2013年下降40%,超额完成大气“国十条”确定的较2013年下降25%的目标任务,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人民群众感受度明显好于往年;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74个地表水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43.24%,劣Ⅴ类比例35.14%,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
数据彰显着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但是也要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环境保护大有作为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只有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将依法保护环境的思路贯彻环保工作的始终,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美丽河北的目标才能加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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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强化法治思维 敢于执法亮剑 以环境执法新成效助力美丽河北建设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1-12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打好污染防治的硬仗,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支撑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环保部门要牢记使命担当,强化法治思维,敢于执法亮剑,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良好优美生态环境新期待。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让依法保护环境成为环保部门的精神信仰
近年来,我国、我省环境法治建设都在不断深入,从《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修订,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环境立法取得明显进展;从执法思路由督企为主转向督企和督政并重,到创新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环境执法已迈入新的阶段;从出台环境保护“两高”司法解释,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环境司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些都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一定震慑。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环保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对于环保部门来说,首先要强化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发挥制度和法治的引导、规制等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活动,让环境法治为环保工作保驾护航。
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探索建立权威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作为全国试点省份,我省率先开展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各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市、区)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跨区域设立六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省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为实施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立体化作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整合环境执法力量。建立高效运行体制、指挥体制,统筹使用省市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整体作战的执法体系,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改进执法手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综合协调政府、部门、司法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推行集中式、交叉式、点穴式、突击式执法,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规制度,打出执法监管的“组合拳”。三是加强科技执法。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指挥平台,健全省、市、县、乡、企业五级监测体系,推进乡镇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在重点河流建设出入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无人机、遥感卫星等科技手段运用,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模式。
努力提高执法本领,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环保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必须要全面增强执法本领。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上岗工作,开展全员业务大轮训大练兵。根据不同分工,分别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等,探索执法人员分行业培训。加强实战锻炼,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对案件违法规律的分析研究。充分运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卫星遥感等数据以及企业自行监测、申报数据等资料,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对有关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把握违法案件发展趋势,掌握违法案件发案规律,加强检查针对性,控制和减少违法案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果。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强化证据意识,发现证据后及时进行提取、固定,确保证据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调查取证行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依法制作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坚决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增强证据的分析和运用能力,对案件证据进行科学的梳理整合,使证据内容前后一致、不同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提高证据证明力。增强执行力。建立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培育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执行文化,推动实现环保执法队伍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的大提升,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精干内行、能打硬仗的环保铁军。
敢于执法亮剑,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零容忍”,坚持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是我省环保执法队伍一贯努力的方向。全省环保系统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自2017年9月,开展了四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统筹省市县三级监测监察执法力量,抽调近1400人,成立11个督察组、155个执法组、21个监测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运用督查、交办、复查、问责“四步法”,开展督察执法,共检查企业(点位)7.3万个,查处环境问题1.89万个,查办违法案件2215起,依法取缔关停企业386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9人,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难题,切实提升了企业环境法治意识和污染治理责任担当,推动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比2013年下降40%,超额完成大气“国十条”确定的较2013年下降25%的目标任务,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人民群众感受度明显好于往年;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74个地表水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43.24%,劣Ⅴ类比例35.14%,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
数据彰显着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但是也要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环境保护大有作为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只有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将依法保护环境的思路贯彻环保工作的始终,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美丽河北的目标才能加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