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2-01-11 16:29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形成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走好生态环境工作新时代赶考路,推进“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为民服务办实事,深入实施民心工程,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覆盖900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深入开展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强宣传普法和执法帮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问题隐患,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

四、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个、30个、20个、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5个、7个、7个、7个工作日,通过简化规划环评、提前介入、限时办结、不见面审批等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五、着力改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对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对初次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污染后果且及时改正的免于处罚,为守法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六、贯彻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拓宽降碳产品种类,扩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模。发挥评级、征信、执法、金融等各方力量,为开展碳排放中和企业提供重点支持。

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渠道,规范接待场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措施,严格执法,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八、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效能大提升,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1-87908300。邮箱:hbshbtzsjgdw@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形成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走好生态环境工作新时代赶考路,推进“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为民服务办实事,深入实施民心工程,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覆盖900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深入开展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强宣传普法和执法帮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问题隐患,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

四、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个、30个、20个、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5个、7个、7个、7个工作日,通过简化规划环评、提前介入、限时办结、不见面审批等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五、着力改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对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对初次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污染后果且及时改正的免于处罚,为守法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六、贯彻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拓宽降碳产品种类,扩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模。发挥评级、征信、执法、金融等各方力量,为开展碳排放中和企业提供重点支持。

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渠道,规范接待场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措施,严格执法,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八、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效能大提升,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1-87908300。邮箱:hbshbtzs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