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要求,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开展了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清理内容包括: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政策、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 经认真排查,我省未发现任何以正式文件下发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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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动态
河北省认真开展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 “土政策” 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时间: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