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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河北省环保厅纪检组建议驻在部门建设外网受理网上审批系统项目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2015-10-30 10:5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驻河北省环保厅纪检组注重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推进监督创新,他们在驻环保部组局《纪检监察工作简报》上了解到湖北省环保厅实现环保审批的外网受理做法后,立即向厅党组提出升级改造原有审批系统、建设外网受理网上审批系统的工作建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国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做出批示予以肯定,并由监察室主任带队,组织环评处、人事处、政法处及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赴湖北省厅考察学习,制定了建设方案,落实了资金。通过“倒排工期”等强力推进措施,该系统已于2015年1月1日投入运行。企业只需通过互联网便可完成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实现“不见面,不跑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廉政风险。 

系统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外网公示。企业通过外网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查询进展、提交补证资料,不需企业往返。为了方便企业使用系统,网站提供网上申报使用手册、申报过程视频演示、技术支持电话等多种手段,确保企业尽快熟悉系统。省环保厅通过网上进行预受理、受理并流转签批,系统加入征求意见、传阅、补证等子流程,节省审批时间,同时还增加审批文件在线编辑、文件归档、证照打印等功能,实现全程电子化流转审批;系统提供关键节点的公示公告,确保全程公开,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系统实现全程短信通知,确保第一时间办理;项目办结后企业将纸质材料送达省环保厅并取走审批文件,或邮寄纸质材料审批文件,减少企业往返。该系统与省环保厅政府网站、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集行政审批、公开、实时监察于一体,该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环保审批职能从实体政务大厅向虚拟政务大厅转变。 

目前,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辐射类项目环评和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异地跨省使用备案、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审核、限制进口列入规定目录的固体废物的审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等10项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批。2015年10月28日,河北省环保厅信息中心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与会专家现场观看项目演示,一致认为该系统对于规范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时效,降低廉政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由纪检组建议,驻在部门各处室配合信息中心完成的这项科技监控工程,至此顺利建成并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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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河北省环保厅纪检组注重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推进监督创新,他们在驻环保部组局《纪检监察工作简报》上了解到湖北省环保厅实现环保审批的外网受理做法后,立即向厅党组提出升级改造原有审批系统、建设外网受理网上审批系统的工作建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国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做出批示予以肯定,并由监察室主任带队,组织环评处、人事处、政法处及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赴湖北省厅考察学习,制定了建设方案,落实了资金。通过“倒排工期”等强力推进措施,该系统已于2015年1月1日投入运行。企业只需通过互联网便可完成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实现“不见面,不跑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廉政风险。 

系统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外网公示。企业通过外网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查询进展、提交补证资料,不需企业往返。为了方便企业使用系统,网站提供网上申报使用手册、申报过程视频演示、技术支持电话等多种手段,确保企业尽快熟悉系统。省环保厅通过网上进行预受理、受理并流转签批,系统加入征求意见、传阅、补证等子流程,节省审批时间,同时还增加审批文件在线编辑、文件归档、证照打印等功能,实现全程电子化流转审批;系统提供关键节点的公示公告,确保全程公开,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系统实现全程短信通知,确保第一时间办理;项目办结后企业将纸质材料送达省环保厅并取走审批文件,或邮寄纸质材料审批文件,减少企业往返。该系统与省环保厅政府网站、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集行政审批、公开、实时监察于一体,该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环保审批职能从实体政务大厅向虚拟政务大厅转变。 

目前,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辐射类项目环评和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异地跨省使用备案、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审核、限制进口列入规定目录的固体废物的审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等10项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批。2015年10月28日,河北省环保厅信息中心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与会专家现场观看项目演示,一致认为该系统对于规范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时效,降低廉政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由纪检组建议,驻在部门各处室配合信息中心完成的这项科技监控工程,至此顺利建成并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