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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完成对河北省部分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工作

发布日期:2013-10-24 09:50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和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3年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实施方案》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1014-18日对我省石家庄市和衡水市共21家污水处理厂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进行了专项抽查。

    省站、石家庄市站和衡水市站骨干技术人员成立工作组,配合总站进行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工作。本次抽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处理设施末端分别布设监测点位,每个点位采集3组样品,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采样时同步记录废水流量。从现场采样、样品分析和数据报告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针对安装氨氮自动监测设备且已通过验收的监测点位,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了比对监测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抽测,促进了我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我省污水处理厂现场操作工作,提高了现场监测的能力,增强了国家、省、市监测站之间的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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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和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3年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实施方案》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1014-18日对我省石家庄市和衡水市共21家污水处理厂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进行了专项抽查。

    省站、石家庄市站和衡水市站骨干技术人员成立工作组,配合总站进行污水处理厂氨氮专项抽测工作。本次抽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处理设施末端分别布设监测点位,每个点位采集3组样品,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采样时同步记录废水流量。从现场采样、样品分析和数据报告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针对安装氨氮自动监测设备且已通过验收的监测点位,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了比对监测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抽测,促进了我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我省污水处理厂现场操作工作,提高了现场监测的能力,增强了国家、省、市监测站之间的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