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承德市聚焦生态环境提升增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更优生态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降低PM2.5为核心,开展治理攻坚。承德市全力实施高架源精准管控、燃煤整治专项执法、扬尘面源治理攻坚、餐饮油烟整治、露天焚烧管控、高排放车辆管理6个方面12项攻坚举措。大力推进“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样板街区”创建,实施工地降尘作业、高空降尘防治、道路清扫保洁等措施。实施城市精细化保洁,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雾炮作业面积和频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238辆,鼓励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错时错峰施工、生产,强化餐饮和露天烧烤监管,引导重点路段大型货车绕行。以滦河、潮河、辽河流域为重点,全力推进800里滦河水质保障工程、潮河200里净水廊道工程等,实施河道生态护岸、河流缓冲带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等重点项目。对23个国省考断面细化治理,实行城镇污水处理厂驻厂监管,重点时段执行应急出水标准。重点清理主要干支流及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垃圾粪污,全面整治建成区内市政雨污管网、沟渠雨污水跑冒等问题,强化协同共治,力保汛期水质稳定达标。截至7月底,全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积极开辟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新领域、新赛道。承德市依托优势资源在全省率先开发草地固碳、湿地固碳、景区碳普惠降碳产品方法学,拓展降碳产品种类。同时,借鉴、参照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省市的做法,成功探索实践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模式,将认购降碳产品列为替代性修复方式,既能缩短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结案时限,提升司法效能,还成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的一条新路径和有益探索。目前,全市已审结2例自愿购买降碳产品修复生态环境案件,共购买森林固碳产品782吨,实现价值转化4.5万元。
优化规划和项目环评服务。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深入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优化提升行动,积极推进经开区升级扩能及规划环评工作。围绕“3+3”主导产业,对200家省市重点项目落实专班服务,滦平抽水蓄能电站等123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推进第三方治理试点建设,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国家第三批“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投资1.05亿元实施5个重点项目,实现园区环境污染专业化治理和良性循环。
深化非现场执法改革。加大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力度,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432次。按照“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的原则,免予处罚58件。204家企业被纳入执法正面清单,190家企业(项目)被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加强日常风险隐患排查,累计排查工业企业81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8个,均已整改完成。先后与辽宁省朝阳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签订辽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和辽河上游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齐抓共管促进水环境改善。全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累计备案2142件,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0件,重点污染源单位实现全部备案。
加快市级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完成35家企业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635家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134家产废企业实现与市级危废智能监管平台联网。完成6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40.9%。
加强执法与司法联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兴隆县人民政府签订《燕山(承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共建基地、共搭平台、共建机制三方面协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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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3-10-13
今年以来,承德市聚焦生态环境提升增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更优生态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降低PM2.5为核心,开展治理攻坚。承德市全力实施高架源精准管控、燃煤整治专项执法、扬尘面源治理攻坚、餐饮油烟整治、露天焚烧管控、高排放车辆管理6个方面12项攻坚举措。大力推进“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样板街区”创建,实施工地降尘作业、高空降尘防治、道路清扫保洁等措施。实施城市精细化保洁,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雾炮作业面积和频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238辆,鼓励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错时错峰施工、生产,强化餐饮和露天烧烤监管,引导重点路段大型货车绕行。以滦河、潮河、辽河流域为重点,全力推进800里滦河水质保障工程、潮河200里净水廊道工程等,实施河道生态护岸、河流缓冲带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等重点项目。对23个国省考断面细化治理,实行城镇污水处理厂驻厂监管,重点时段执行应急出水标准。重点清理主要干支流及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垃圾粪污,全面整治建成区内市政雨污管网、沟渠雨污水跑冒等问题,强化协同共治,力保汛期水质稳定达标。截至7月底,全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积极开辟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新领域、新赛道。承德市依托优势资源在全省率先开发草地固碳、湿地固碳、景区碳普惠降碳产品方法学,拓展降碳产品种类。同时,借鉴、参照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省市的做法,成功探索实践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模式,将认购降碳产品列为替代性修复方式,既能缩短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结案时限,提升司法效能,还成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的一条新路径和有益探索。目前,全市已审结2例自愿购买降碳产品修复生态环境案件,共购买森林固碳产品782吨,实现价值转化4.5万元。
优化规划和项目环评服务。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深入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优化提升行动,积极推进经开区升级扩能及规划环评工作。围绕“3+3”主导产业,对200家省市重点项目落实专班服务,滦平抽水蓄能电站等123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推进第三方治理试点建设,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国家第三批“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投资1.05亿元实施5个重点项目,实现园区环境污染专业化治理和良性循环。
深化非现场执法改革。加大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力度,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432次。按照“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的原则,免予处罚58件。204家企业被纳入执法正面清单,190家企业(项目)被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加强日常风险隐患排查,累计排查工业企业81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8个,均已整改完成。先后与辽宁省朝阳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签订辽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和辽河上游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齐抓共管促进水环境改善。全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累计备案2142件,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0件,重点污染源单位实现全部备案。
加快市级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完成35家企业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635家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134家产废企业实现与市级危废智能监管平台联网。完成6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40.9%。
加强执法与司法联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兴隆县人民政府签订《燕山(承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共建基地、共搭平台、共建机制三方面协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