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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入选河北省首批享受激励性绩效政策企业名单

发布日期:2023-01-19 09:27 信息来源:承德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2年11月4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同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享受激励性绩效政策,一年内可按照环保绩效B-级企业进行管理,成为河北省首批享受激励性绩效政策企业。

科学、精准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是激励工业企业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享受政策红利。

按照《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指标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的通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1年研发收入占比2.49%,高于河北省长流程钢铁平均收入占比(0.93%)20%以上,符合《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比例两项指标有一项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重点激励性政策,即:在生态环境绩效评级过程中,如部分环保绩效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逾期未达到仍按原级别实施绩效管理”,特申请按B-级企业实施绩效管理。

为贯彻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宣传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政策,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升级的积极性。2022年,该局积极帮扶指导,多次组织专家技术团队赴承钢宣贯激励性绩效政策文件,认真查阅企业绩效评级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满足相关激励性指标要求,并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下一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提标改造,力争在该激励性政策到期前完成全部晋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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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同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享受激励性绩效政策,一年内可按照环保绩效B-级企业进行管理,成为河北省首批享受激励性绩效政策企业。

科学、精准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是激励工业企业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享受政策红利。

按照《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指标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的通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1年研发收入占比2.49%,高于河北省长流程钢铁平均收入占比(0.93%)20%以上,符合《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比例两项指标有一项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重点激励性政策,即:在生态环境绩效评级过程中,如部分环保绩效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逾期未达到仍按原级别实施绩效管理”,特申请按B-级企业实施绩效管理。

为贯彻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宣传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政策,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升级的积极性。2022年,该局积极帮扶指导,多次组织专家技术团队赴承钢宣贯激励性绩效政策文件,认真查阅企业绩效评级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满足相关激励性指标要求,并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下一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提标改造,力争在该激励性政策到期前完成全部晋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