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采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基层风采

动员全局、全面强化——武安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巡查再加劲加力

发布日期:2019-08-05 09:3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全面贯彻武安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现执法巡查无缝隙、巡查区域全覆盖,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武安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提供有力保障,武安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工作。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实行重点企业驻厂巡查。向重点企业派驻驻厂监管人员,钢铁企业每家4人,全天保持双人双岗;焦化、水泥、电力每家2人,全天保持一人在岗。钢铁企业现场巡查分为白班和夜班,每班各2人。白班巡查时间为每日早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早8时,驻厂监管人员每2小时进行一次现场巡查,现场检查照片使用元道相机拍摄,实时上传驻厂监管微信工作群。对钢铁企业停限产装备设立驻厂巡查公示牌,驻厂人员要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停产装备、停产标准、停产时间、巡查时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巡查人员要在每2小时对设施停产情况检查后在公示牌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同时将巡查填写公示牌照片用元道相机实时上传微信群。二是全面强化日常执法巡查。涉钢、涉焦9个执法中队,每日对辖区“四大行业”企业开展日常检查,重点对“四大行业”管控措施及中小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所有执法中队,要加强属地管理,对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增加现场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同时,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局机关、执法大队、稽查大队、监控中心等执法科室抽调执法人员,采取混合编组,对全市工业企业有计划、分批次、分行业开展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实现执法巡查全覆盖。三是持续开展夜间执法巡查。进一步充实夜间执法力量,全局干部职工除值班人员外全员上阵,全体出动。局各科室共176人,由局领导、局务委员带队分为8组,每组22人,每组分若干小组全面开展夜查、晨查,夜查检查时间为每日18时至24时,晨查检查时间为每日0时至早8时,全面加大8小时以外执法巡查力度,督导驻厂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严查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执法巡查无缝隙。四是发挥科技监管手段。安排专人24小时紧盯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不间断严密监控,发现数据异常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执法监管效能。

  二、明确目标,靶向发力。一是差别化和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对重点企业、涉气中小行业差别化和应急管控要求,对企业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开展执法巡查。按照管控要求对企业具体停限产装备进行仔细核查,查看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管道泄漏,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停运,是否损坏或损坏后是否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三是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情况。对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规范情况、运营维护情况、在线数据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无组织扬尘治理情况。对企业的原料、产品、副产品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节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是否密闭储存输送,块状物是否入棚入仓;运输车辆、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是否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有无积尘,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规范管理,严明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局人员要认清我市当前空气质量严峻形势,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执法巡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执法大队负责对每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局主要领导。同时,及时将问题交办各相关中队,各相关中队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按时反馈整改进度,整改完成一项,验收销号一项。三是依法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市政府差别化和应急管控要求,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行为,发现违规生产问题立即按要求启动差别化水电价、远程停电和向公安部门移送移交程序;对问题整改标准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高限处罚,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直至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完善档案资料,实现精细管理。建立巡查记录台账,现场检查认真填写《污染源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台账》,做到执法留痕。做好执法巡查相关影像文字资料留存。现场检查照片拍摄必须使用元道经纬相机,明确专人负责对每日执法巡查照片、记录等进行收集整理,建档立册,以备后查。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相关人员在执法巡查工作中,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基层风采

  为全面贯彻武安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现执法巡查无缝隙、巡查区域全覆盖,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武安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提供有力保障,武安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工作。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实行重点企业驻厂巡查。向重点企业派驻驻厂监管人员,钢铁企业每家4人,全天保持双人双岗;焦化、水泥、电力每家2人,全天保持一人在岗。钢铁企业现场巡查分为白班和夜班,每班各2人。白班巡查时间为每日早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早8时,驻厂监管人员每2小时进行一次现场巡查,现场检查照片使用元道相机拍摄,实时上传驻厂监管微信工作群。对钢铁企业停限产装备设立驻厂巡查公示牌,驻厂人员要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停产装备、停产标准、停产时间、巡查时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巡查人员要在每2小时对设施停产情况检查后在公示牌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同时将巡查填写公示牌照片用元道相机实时上传微信群。二是全面强化日常执法巡查。涉钢、涉焦9个执法中队,每日对辖区“四大行业”企业开展日常检查,重点对“四大行业”管控措施及中小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所有执法中队,要加强属地管理,对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增加现场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同时,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局机关、执法大队、稽查大队、监控中心等执法科室抽调执法人员,采取混合编组,对全市工业企业有计划、分批次、分行业开展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实现执法巡查全覆盖。三是持续开展夜间执法巡查。进一步充实夜间执法力量,全局干部职工除值班人员外全员上阵,全体出动。局各科室共176人,由局领导、局务委员带队分为8组,每组22人,每组分若干小组全面开展夜查、晨查,夜查检查时间为每日18时至24时,晨查检查时间为每日0时至早8时,全面加大8小时以外执法巡查力度,督导驻厂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严查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执法巡查无缝隙。四是发挥科技监管手段。安排专人24小时紧盯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不间断严密监控,发现数据异常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执法监管效能。

  二、明确目标,靶向发力。一是差别化和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对重点企业、涉气中小行业差别化和应急管控要求,对企业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开展执法巡查。按照管控要求对企业具体停限产装备进行仔细核查,查看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管道泄漏,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停运,是否损坏或损坏后是否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三是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情况。对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规范情况、运营维护情况、在线数据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无组织扬尘治理情况。对企业的原料、产品、副产品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节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是否密闭储存输送,块状物是否入棚入仓;运输车辆、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是否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有无积尘,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规范管理,严明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局人员要认清我市当前空气质量严峻形势,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执法巡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执法大队负责对每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局主要领导。同时,及时将问题交办各相关中队,各相关中队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按时反馈整改进度,整改完成一项,验收销号一项。三是依法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市政府差别化和应急管控要求,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行为,发现违规生产问题立即按要求启动差别化水电价、远程停电和向公安部门移送移交程序;对问题整改标准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高限处罚,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直至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完善档案资料,实现精细管理。建立巡查记录台账,现场检查认真填写《污染源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台账》,做到执法留痕。做好执法巡查相关影像文字资料留存。现场检查照片拍摄必须使用元道经纬相机,明确专人负责对每日执法巡查照片、记录等进行收集整理,建档立册,以备后查。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相关人员在执法巡查工作中,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