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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打好净土守护战

发布日期:2019-02-13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磁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净土守护战。 一是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化工、焦化、制药、印染)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磁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二是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粮食主产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综合考虑农用地利用方式、土壤类型等因素,完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三是努力增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全县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及整体规划,提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完善自行监测能力,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监测,到2020年,建设完成全县土壤监测体系。 四是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掌握其特征污染物、原排放方式、扩散途径以及敏感目标等,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 五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控。加强对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责令责任主体及时采取隔离、阻断、清理、修复等防治措施。暂时难以修复治理的,采取封闭污染场地,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农业生产等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发未利用地、影响生态环境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确定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列入名单的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七是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火电、工业锅炉等行业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中,加强对重金属、苯系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协同处置。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等。 八是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企业调查,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把关,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关停一批处置设施落后企业;鼓励开展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分类回收和安全处理处置。 九是大力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调查取证、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监控等执法装备,保障环境执法监察用车,充分利用自动监控、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 十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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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净土守护战。 一是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化工、焦化、制药、印染)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磁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二是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粮食主产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综合考虑农用地利用方式、土壤类型等因素,完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三是努力增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全县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及整体规划,提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完善自行监测能力,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监测,到2020年,建设完成全县土壤监测体系。 四是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掌握其特征污染物、原排放方式、扩散途径以及敏感目标等,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 五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控。加强对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责令责任主体及时采取隔离、阻断、清理、修复等防治措施。暂时难以修复治理的,采取封闭污染场地,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农业生产等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发未利用地、影响生态环境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确定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列入名单的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七是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火电、工业锅炉等行业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中,加强对重金属、苯系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协同处置。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等。 八是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企业调查,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把关,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关停一批处置设施落后企业;鼓励开展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分类回收和安全处理处置。 九是大力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调查取证、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监控等执法装备,保障环境执法监察用车,充分利用自动监控、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 十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