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规划、区划、区域开发战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
(二)负责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标准研究。
(三)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机理、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方法、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方法研究。
(四)负责重大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污染事故成因、环境灾害防范研究。
(五)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
(六)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方法研究。
(七)承担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和省水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工作。
(八)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925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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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1-14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规划、区划、区域开发战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
(二)负责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标准研究。
(三)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机理、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方法、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方法研究。
(四)负责重大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污染事故成因、环境灾害防范研究。
(五)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
(六)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方法研究。
(七)承担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和省水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工作。
(八)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925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