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辐射事故应急监测。
(二)承担全省辐射环境技术监督检查、放射性废物(源)集中收贮、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辐射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和全省辐射安全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四)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1-852965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直属单位
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