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厅机关和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311-8780037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设机构
综合处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