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311-878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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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农村生态环境处)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