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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生态环境处(农村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2021-05-10 15:23 信息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311-878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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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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