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同省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省级财政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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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财务处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