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311-878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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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