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营运单位对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瑞雪
电话:(010)65646088
传真:(010)65646084
邮箱:hediany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2.《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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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4〕60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02-2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营运单位对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瑞雪
电话:(010)65646088
传真:(010)65646084
邮箱:hediany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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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核动力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