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57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金嘉威
电话:(010)65645970
电子邮箱:jdzfyc@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高雷利
电话:(010)84756817
电子邮箱:wryjk2022@acee.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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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3〕445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3-12-1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57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金嘉威
电话:(010)65645970
电子邮箱:jdzfyc@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高雷利
电话:(010)84756817
电子邮箱:wryjk2022@acee.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