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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27号

发布日期:2023-11-28 14:0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琰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liuyan@craes.org.cn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郝远远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79

电子邮箱:ssyys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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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琰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1181

电子邮箱:liuyan@craes.org.cn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郝远远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79

电子邮箱:ssyys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