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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10号

发布日期:2023-06-01 14:3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进行了修订。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全泉

  电话:(010)65646215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孙捷

  电话:(010)84757032

  传真:(010)84757030

  邮箱:zonggang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邮编:10004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办公厅、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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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进行了修订。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全泉

  电话:(010)65646215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孙捷

  电话:(010)84757032

  传真:(010)84757030

  邮箱:zonggang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邮编:10004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办公厅、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