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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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6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3-04-2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