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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3〕114号

发布日期:2023-04-20 09:3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练湘津、叶维丽

  电话:(010)65645466、89658133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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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练湘津、叶维丽

  电话:(010)65645466、89658133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