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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28号

发布日期:2022-08-26 10:41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防控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风险,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龚庆超、牛光甲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5646399、65646375(传真)

电子邮箱:zhifasanchu@mee.gov.cn

附件: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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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防控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风险,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龚庆超、牛光甲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5646399、65646375(传真)

电子邮箱:zhifasanchu@mee.gov.cn

附件: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