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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0〕39号

发布日期:2020-07-10 09: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琪
  电话:(010)65646155
  传真:(010)65646154
  邮箱:hejish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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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琪
  电话:(010)65646155
  传真:(010)65646154
  邮箱:hejish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