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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0〕155号

发布日期:2020-06-03 09: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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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