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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0〕14号

发布日期:2020-04-10 07:5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控铊排放的环境风险,完善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组织制订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并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5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下载。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席宏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0433

  传真:(010)84910433

  电子邮箱:xihb@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8

  传真:(010)6564546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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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控铊排放的环境风险,完善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组织制订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并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5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下载。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席宏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0433

  传真:(010)84910433

  电子邮箱:xihb@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8

  传真:(010)6564546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