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厅报经省质监局同意,决定修订《灰尘自然尘降量环境质量标准(试行)》(DB13/339-1997)。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修订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科技标准”栏目“意见征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科技处 韩 珊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2852(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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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6-12-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厅报经省质监局同意,决定修订《灰尘自然尘降量环境质量标准(试行)》(DB13/339-1997)。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修订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科技标准”栏目“意见征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科技处 韩 珊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2852(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