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规财函[2018]9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设,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程序,指导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实现排污许可管理行业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我部拟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并草拟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之正、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6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克昌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0867
电子邮箱:mee.permit@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财政部办公厅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水利部办公厅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7.税务总局办公厅
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11.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1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3.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14.环境规划院
15.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6.信息中心
17.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18.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9.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2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2.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3.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5.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8-08-3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规财函[2018]9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设,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程序,指导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实现排污许可管理行业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我部拟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并草拟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之正、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6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克昌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0867
电子邮箱:mee.permit@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财政部办公厅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水利部办公厅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7.税务总局办公厅
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11.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1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3.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14.环境规划院
15.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6.信息中心
17.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18.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9.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2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2.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3.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5.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