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核电函[2018]5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设施安全许可的管理,促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编制了《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反馈我部。
《管理办法》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杨喆
电话:(010)66556859
传真:(010)66556362
邮箱:yang.zhe@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国防科工局办公室
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5.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科学院
9.清华大学
10.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11.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12.苏州核安全中心
13.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政策法规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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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8-07-0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核电函[2018]5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设施安全许可的管理,促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编制了《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反馈我部。
《管理办法》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杨喆
电话:(010)66556859
传真:(010)66556362
邮箱:yang.zhe@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国防科工局办公室
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5.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科学院
9.清华大学
10.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11.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12.苏州核安全中心
13.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政策法规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