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7-11-03 10:04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环办辐射函[2017]16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标准草案曾于2014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我部决定再次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廉冰

  电话:(0351)2202085

  传真:(0351)2202202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5号

  邮政编码:030006

  邮箱:lianbing00@sina.com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王彦

  电话:(010)6655683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部内征求办公厅、核一司、科技司、环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征集

环办辐射函[2017]16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标准草案曾于2014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我部决定再次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廉冰

  电话:(0351)2202085

  传真:(0351)2202202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5号

  邮政编码:030006

  邮箱:lianbing00@sina.com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王彦

  电话:(010)6655683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部内征求办公厅、核一司、科技司、环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