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7年本)》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供给侧改革,减少和下放环评审批,按照厅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拟对《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行调整。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意见,制定了《目录(2017年本)》(附件1)。
《目录(2017年本)》与《目录(2015年本)》相比,保留了32项目,下放了29项目,下放率为47.5%,具体调整见《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附件2)。
现诚恳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的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联系人:李清龙 电话:87908351
附件:1、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
2、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
环评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
一、农业水利
1、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2、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二、能源
3、火电站、热电站
4、煤炭开发(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除外)
5、输油、输气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三、交通运输
6、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7、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不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8、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
四、原材料
9、矿山开发:铁矿、金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不包括独立的选矿厂)
10、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
11、有色冶炼
12、水泥、平板玻璃
13、化工: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14、扩建炼油项目(包括一次、二次炼油)(国家批准相关规划内的)
五、机械制造
15、汽车:整车项目
六、其他项目
16、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17、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附件2:
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 |
||||
序号 |
2015年本项目内容 |
对比 |
2017年本项目内容 |
|
1 |
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
未变 |
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
|
2 |
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未变 |
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
3 |
抽水蓄能电站、风电项目 |
下放 |
|
|
4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下放 |
|
|
5 |
火电站、热电站项目 |
未变 |
火电站、热电站 |
|
6 |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 |
未变 |
煤炭开发(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除外) |
|
7 |
输油、输气管网(未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 |
未变 |
输油、输气管网(未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 |
|
8 |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 |
下放 |
|
|
9 |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
未变 |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
|
10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未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
未变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未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
|
11 |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
未变 |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
|
12 |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下项目 |
下放 |
|
|
13 |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建设的年吞吐能力100万标准箱及以下项目 |
下放 |
|
|
14 |
民航:扩建民用、军民合用机场项目 |
下放 |
|
|
15 |
|
未变 |
矿山开发:铁矿、金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未包括独立的选矿厂) |
|
16 |
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轧钢项目 |
轧钢部分下放 |
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及精炼(转炉、电炉) |
|
17 |
有色冶炼、铁合金项目 |
下放 |
|
|
18 |
稀土冶炼分离深加工项目 |
下放 |
|
|
19 |
水泥、平板玻璃项目 |
未变 |
水泥、平板玻璃 |
|
20 |
化工: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
未变 |
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
|
21 |
汽车:整车项目 |
未变 |
汽车:整车项目 |
|
22 |
制浆、制浆造纸项目 |
下放 |
|
|
23 |
制盐、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
下放 |
|
|
24 |
大型主题公园 |
下放 |
|
|
25 |
旅游: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
下放 |
|
|
26 |
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社会事业 |
下放 |
|
|
27 |
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
未变 |
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
|
28 |
F1赛车场 |
下放 |
|
|
29 |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
下放 |
|
|
30 |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
未变 |
扩建炼油项目(包括一次、二次炼油)(国家批准相关规划内的) |
|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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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时间:2017-04-05
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7年本)》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供给侧改革,减少和下放环评审批,按照厅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拟对《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行调整。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意见,制定了《目录(2017年本)》(附件1)。
《目录(2017年本)》与《目录(2015年本)》相比,保留了32项目,下放了29项目,下放率为47.5%,具体调整见《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附件2)。
现诚恳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的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联系人:李清龙 电话:87908351
附件:1、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
2、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
环评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
一、农业水利
1、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2、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二、能源
3、火电站、热电站
4、煤炭开发(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除外)
5、输油、输气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三、交通运输
6、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7、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不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8、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
四、原材料
9、矿山开发:铁矿、金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不包括独立的选矿厂)
10、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
11、有色冶炼
12、水泥、平板玻璃
13、化工: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14、扩建炼油项目(包括一次、二次炼油)(国家批准相关规划内的)
五、机械制造
15、汽车:整车项目
六、其他项目
16、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17、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附件2:
省环保厅审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对比表 |
||||
序号 |
2015年本项目内容 |
对比 |
2017年本项目内容 |
|
1 |
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
未变 |
水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的项目 |
|
2 |
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未变 |
其他水事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
3 |
抽水蓄能电站、风电项目 |
下放 |
|
|
4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下放 |
|
|
5 |
火电站、热电站项目 |
未变 |
火电站、热电站 |
|
6 |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 |
未变 |
煤炭开发(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除外) |
|
7 |
输油、输气管网(未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 |
未变 |
输油、输气管网(未含油田集输管网):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 |
|
8 |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 |
下放 |
|
|
9 |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
未变 |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项目 |
|
10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未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
未变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未包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项目的地方高速公路及国道主干线项目 |
|
11 |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
未变 |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
|
12 |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下项目 |
下放 |
|
|
13 |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建设的年吞吐能力100万标准箱及以下项目 |
下放 |
|
|
14 |
民航:扩建民用、军民合用机场项目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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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未变 |
矿山开发:铁矿、金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未包括独立的选矿厂) |
|
16 |
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轧钢项目 |
轧钢部分下放 |
烧结、球团、焦化、炼铁(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炼钢及精炼(转炉、电炉) |
|
17 |
有色冶炼、铁合金项目 |
下放 |
|
|
18 |
稀土冶炼分离深加工项目 |
下放 |
|
|
19 |
水泥、平板玻璃项目 |
未变 |
水泥、平板玻璃 |
|
20 |
化工: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
未变 |
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电石 |
|
21 |
汽车:整车项目 |
未变 |
汽车:整车项目 |
|
22 |
制浆、制浆造纸项目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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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制盐、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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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大型主题公园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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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旅游: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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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社会事业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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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
未变 |
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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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F1赛车场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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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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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
未变 |
扩建炼油项目(包括一次、二次炼油)(国家批准相关规划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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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