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环防[2011]130号)要求,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10-100吨、1-10吨的单位,分别列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监管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纳入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为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省环保厅依据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步确定了年产危废10吨以上的企业作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监管源,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各地对监管源名单的确认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参考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见附件1),特别突出化工、钢铁、医药、造纸等重点产危废行业,对名单中企业的调整变更,请逐企业说明理由,于3月22日前书面反馈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赵倩 0311-83016296,电子邮箱:hbggzx@163.com)。
附件:1.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
序号 |
行业 |
危险废物 |
1 |
木材防腐 |
废杂酚油、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物(铜、砷、铬等) |
2 |
印刷出版业 |
废显(定)影液、胶片、废像纸、易燃油墨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等 |
3 |
各种石化、化工产品 |
废白土、酸渣;废矿物油(废机油、清罐油、浮渣等);过滤废渣、过滤母液、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废弃化学品;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弃的粘稠物;污水处理污泥;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重金属废物;爆炸性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废酸;废碱 |
4 |
钢铁冶炼及表面处理 |
轧制油、乳化液、焦油渣、废酸、废碱;电镀废渣;石棉废物; |
5 |
有色金属冶炼、铸造及热处理 |
乳化液、废酸、废碱;含氰热处理废物;含重金属飞灰、污泥、残渣、浮渣、底泥、浸出渣等(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铅废物、含汞废物、含铊废物、废酸、含镍废物、含钡废物等);焦油渣、污水处理污泥 |
6 |
机加工及电镀 |
乳化液、切削液、废机油、淬火油、废油漆及漆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显(定)影液、胶片、废像纸;表面处理废物、废碱、石棉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铅废物、含汞废物、含镍废物等 |
7 |
医药制造 |
蒸馏渣、反应残渣、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废溶剂、废母液、废反应基、废培养基、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 |
8 |
造纸 |
废液、废渣、脱墨渣等 |
9 |
电子电器、电机、变压器 |
废机油、蚀刻液;石棉废物、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 |
10 |
废油加工 |
过滤渣、酸渣、废白土、污水处理污泥等 |
11 |
印染及皮革加工 |
含铬废物、废碱、废酸、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废染料等 |
12 |
黄金 |
氰化物、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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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2-03-07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环防[2011]130号)要求,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10-100吨、1-10吨的单位,分别列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监管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纳入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为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省环保厅依据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步确定了年产危废10吨以上的企业作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监管源,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各地对监管源名单的确认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参考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见附件1),特别突出化工、钢铁、医药、造纸等重点产危废行业,对名单中企业的调整变更,请逐企业说明理由,于3月22日前书面反馈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赵倩 0311-83016296,电子邮箱:hbggzx@163.com)。
附件:1.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
序号 |
行业 |
危险废物 |
1 |
木材防腐 |
废杂酚油、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物(铜、砷、铬等) |
2 |
印刷出版业 |
废显(定)影液、胶片、废像纸、易燃油墨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等 |
3 |
各种石化、化工产品 |
废白土、酸渣;废矿物油(废机油、清罐油、浮渣等);过滤废渣、过滤母液、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废弃化学品;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弃的粘稠物;污水处理污泥;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重金属废物;爆炸性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废酸;废碱 |
4 |
钢铁冶炼及表面处理 |
轧制油、乳化液、焦油渣、废酸、废碱;电镀废渣;石棉废物; |
5 |
有色金属冶炼、铸造及热处理 |
乳化液、废酸、废碱;含氰热处理废物;含重金属飞灰、污泥、残渣、浮渣、底泥、浸出渣等(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铅废物、含汞废物、含铊废物、废酸、含镍废物、含钡废物等);焦油渣、污水处理污泥 |
6 |
机加工及电镀 |
乳化液、切削液、废机油、淬火油、废油漆及漆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显(定)影液、胶片、废像纸;表面处理废物、废碱、石棉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铅废物、含汞废物、含镍废物等 |
7 |
医药制造 |
蒸馏渣、反应残渣、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废溶剂、废母液、废反应基、废培养基、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 |
8 |
造纸 |
废液、废渣、脱墨渣等 |
9 |
电子电器、电机、变压器 |
废机油、蚀刻液;石棉废物、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 |
10 |
废油加工 |
过滤渣、酸渣、废白土、污水处理污泥等 |
11 |
印染及皮革加工 |
含铬废物、废碱、废酸、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废染料等 |
12 |
黄金 |
氰化物、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