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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核实的情况
发布机构 省执法局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01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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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核实的情况

发布日期:2018-01-26 10:09 信息来源:省执法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对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核实的情况

2017年12月27日,我省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邯郸执法组,就群众举报的邯郸市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开

经查,2017年磁县有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11家砖瓦窑企业。磁县人民政府根据环保部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邯政字〔2017〕45号)对列入民生供暖面积较大的、涉及民户众多的3家企业(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磁县隆镒建材有限公司(一期)、磁县佳盛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减产保温,对其余8家砖瓦窑企业实施了停产。

2017年11月27日,我省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邯郸执法组对磁县11家砖瓦窑企业现场检查时,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磁县隆镒建材有限公司(一期)、磁县佳盛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生产(隧道窑正在运行,物料筛分、转运、制坯工段停运),其余8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3家在产企业隧道窑配备烟气双碱法脱硫设施正常使用,但密闭原料棚内物料筛分、转运工段有破损及不完善等问题;磁县3家在产企业在线设施已安装并联网上传数据(尚未比对检测),其即时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均小于300mg/m3、氮氧化物均小于200mg/m3、颗粒物均小于30mg/m3,按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属于达标排放。

为严肃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大多数群众环境权益,我厅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在产企业在供暖季期间,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强化企业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邯郸市环保局督促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在产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检测,办理联网证明。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

3、要求邯郸市环保局责成磁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局、当地乡镇政府及有关专家,对11家砖瓦窑企业错峰期间实施保民生供暖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出具可研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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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对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核实的情况

2017年12月27日,我省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邯郸执法组,就群众举报的邯郸市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砖瓦窑企业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开

经查,2017年磁县有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11家砖瓦窑企业。磁县人民政府根据环保部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邯政字〔2017〕45号)对列入民生供暖面积较大的、涉及民户众多的3家企业(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磁县隆镒建材有限公司(一期)、磁县佳盛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减产保温,对其余8家砖瓦窑企业实施了停产。

2017年11月27日,我省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邯郸执法组对磁县11家砖瓦窑企业现场检查时,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磁县隆镒建材有限公司(一期)、磁县佳盛煤矸石砖制造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生产(隧道窑正在运行,物料筛分、转运、制坯工段停运),其余8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3家在产企业隧道窑配备烟气双碱法脱硫设施正常使用,但密闭原料棚内物料筛分、转运工段有破损及不完善等问题;磁县3家在产企业在线设施已安装并联网上传数据(尚未比对检测),其即时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均小于300mg/m3、氮氧化物均小于200mg/m3、颗粒物均小于30mg/m3,按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属于达标排放。

为严肃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大多数群众环境权益,我厅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在产企业在供暖季期间,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强化企业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邯郸市环保局督促磁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在产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检测,办理联网证明。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发生。

3、要求邯郸市环保局责成磁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局、当地乡镇政府及有关专家,对11家砖瓦窑企业错峰期间实施保民生供暖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出具可研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