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荷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有关情况的
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程序>的通知》(冀环防[2012]239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大城县荷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厅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18-11-13)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启发 0311-87908381(兼传真)
电子邮箱:hbswfc@163.com